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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公告(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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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市直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设置10个招聘岗位,共计20个招聘计划,具体学科、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应聘人员须为1981年8月7日(含)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5.报考人员学历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由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于网上报名期间每日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审核通过专业。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

除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同期毕业的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2021年及以前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2年8月7日(含)之前取得。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规定,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须在上岗后一年内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未能如期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第二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规定,则自动丧失已获得的公开招聘拟聘用资格。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报考时需提交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单等相关材料以及按期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承诺书(附件4)。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经所在院校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2式样),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具有多个学历层次的考生以其低层次学历报考的,其学历性质等应聘条件,均按其低层次学历的要求进行审核。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报名期间每日在市教育局官网公布审核通过专业。

1.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8月8日9:00-8月10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8月8日12:00-8月11日11:00;

缴费时间:2022年8月8日12:00-8月11日12:00

2.报名方式。①登录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详细请见报名信息);②下载“一手通”app,点击首页“教师招聘”专题或搜索“教师招聘”专题。

3.具体要求。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或市教育局联系。应聘人员首次登录报名系统需注册省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系统于8月10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4.网上审核。市教育局在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审查网上报名情况,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3小时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及市教育局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8月11日11: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招聘单位或市教育局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8月11日15:00前向指定的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招聘单位或市教育局。

网上审核通过人员,需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考生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交申办免费的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可免缴面试、笔试考务费。

网上缴费结束后,缴费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或退费,改报只进行一次。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二)现场资格审查。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方可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时间和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布。

2.提交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为上交材料封面)。

(2)诚信承诺书。

(3)身份证。

(4)学位、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5)已就业人员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6)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岗位有要求的)。

(7)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附件1“专业要求”栏中专业后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要求的,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并加盖公章。

(8)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交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及相关材料。主要是证明其专业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附件3)。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可累积计算。报考人员未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金的,不认可其相关工作经历。考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9)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

(10)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3.有关要求。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材料不全的,需现场资格审核后一天下午5点前提交;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证明)因故不能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笔试(不含笔试当天)后第二个工作日下午5点前提供。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加入指定考生群,资格审查后考试(包括初试、面试、笔试)、签约等有关事项通知均在考生群中发布。

如发生现场资格初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初审结果为准。

(三)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方式进行,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较多的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初试、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在指定考生群内公布。

1.初试。同一应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3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超过30人的,原则上先进行初试,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方式一般为结构化面试,当报名人数过多时采取笔试方式。初试成绩公布后,从60分(含)以上人员中按照岗位计划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最低不少于10人,最多不超过30人;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5倍的,以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因放弃、取消资格等原因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不递补。

2.面试。面试方式为试讲。有专业技能测试和答辩要求的,以现场安排为准。

(1)参加对象:组织初试的岗位,初试通过人员;不组织初试的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2)成绩公布:本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60分(含)以上人员按岗位计划1:3的比例进入笔试环节;同一岗位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笔试环节。进入笔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3倍的,以实有人数进入笔试环节。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名单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因放弃、取消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笔试人员空缺,不递补。

3.笔试。笔试考试内容为教学设计,时间60分钟。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达不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不得进入选岗或考察体检范围。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于笔试结束后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4.合成考试总成绩。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选岗或聘用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排序,确定进入选岗或聘用范围人员并在微信群中公布。请考生注意查收考生群内通知。

(四)选岗。

市教育局直属中学数学教师岗位选岗一般在考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后组织,60分(含)以上人员进入选岗环节。选岗前视情况播放各直属单位、学校宣传片。有补充协议的,须提前告知考生。

以岗位为单位,按照本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提供的岗位情况,考生依次选择岗位。选岗前放弃的可顺延至下一位递补;同一岗位最后1名选岗考生在选岗后放弃的,可顺延至下一位递补;其他情况选岗后放弃的,不递补。每个考生只有一次选岗机会。

(五)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或根据选岗情况,按岗位计划1:2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包含考试总成绩的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六)考察、体检。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首先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参照《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市教育局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时间、其他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七)公示。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市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及市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在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空缺的,市教育局直属中学数学教师岗位选岗最后1名从考察体检范围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其他岗位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其他情形不再递补。

(八)聘用。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新招聘进入经济学校、城乡建设学校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四、其他

(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点实行封闭管理,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仅限考生本人参加。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各附件,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市教育局网站、考生群的相关通知。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招聘工作具体事宜请咨询市教育局及有关学校,咨询电话:

省第一中学:0535-6097001

省第三中学:0535-6242933

省牟平第一中学:0535-4285667

牟平育英艺术中学:0535-4258393

经济学校:0535-6862201

城乡建设学校:0535-2910567

市学校:0535-6230112

市市级机关幼儿园:0535-2101928

市教育局咨询及网上报名复核电话:0535-2105202

监督电话:0535-2105505

公开招聘报名网址: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一手通”app可以到各大手机应用商店搜索“一手通”或访问二维码下载安装。详情请见:http://jyj.yantai.gov.cn/art/2022/8/2/art_17078_2909055.html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本简章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最新招聘信息请查看中国教师招聘网:http://www.jiaoshizhaopin.net

市教育局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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