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烟台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烟人社字(2020)51号),烟台市财政局、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烟台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烟财社[2019]10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主要是安置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零就业家庭人员、建档立卡适龄贫困劳动力、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城镇失业登记零就业家庭成员;建档立卡贫困适龄劳动力,应聘人员要求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女16-50周岁、男16-60周岁);登记失业人员女性四十五周岁以上、男性五十五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下的失业人员。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三、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详情见附件,具体以实际录用为准。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提交《烟台市芝罘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就业创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1日上午9:00至2020年10月23日下午17:00。
3、报名地点:芝罘区机场路90号南8楼806室。
4、资格审查。材料提交后由工作人员后台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后进入面试的电话通知本人,请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逾期无法联系到的视为放弃。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为保证拟聘用人员的基本素质,对材料审核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成绩100分。重点考察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能力,根据成绩高低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六、聘用及待遇标准
属于临时公益岗用工,用工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共计两个月时间。经审查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通过委托第三方劳务派遣方式聘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相应岗位工作,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的工资原则上执行芝罘区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
附件:公益性岗位招聘需求信息
咨询电话:6282297
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0日
招聘单位(全称)
招聘人员类别
招聘条件
公益性岗位名称
工作内容
薪酬待遇
招聘数量
芝罘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品质良好,身体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
防疫消杀
负责大厅、办公区域2020年11月至12月期间的防疫、消杀工作。负责每天定时对大厅和办公区域进行消毒和卫生清扫;负责对进入大厅和办公区域工作人员和群众的健康绿码查验和体温测量,如发现发热、咳嗽等异常者立即按照应急预案送至隔离区并上报单位办公室。
执行芝罘区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保、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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